💕【意定監護制度系列問答-解答】💕
上次我們提到意定監護制度針對的對象是未成年人的監護還是成年人的監護呢?大多數的人都答對了,但你知道為什麼嗎?😁解答來囉!
《解答》
一、〖為什麼要制定意定監護〗
由於台灣已經進入了高齡化社會,而現行的成年人監護制度只有在本人喪失意思能力後才能適用,顯然很難滿足受監護人的意願而不符合需求。
二、〖意定監護的規定〗
因此這次民法新增了第1113條之2至第1113條之10這9條成年人意定監護條文,明定民眾可以自行約定一人或數人為監護人,日後如果本人因故喪失意思能力,就可以由約定的人協助進行照顧還有財產管理的需求,將意定監護納入民法之中。
三、〖結論〗
意定監護是為了讓成年人能夠事先依自己的意願選出最適合照顧自己的人而設立的制度,所以跟未成年人的監護制度是不一樣的唷!